評估政策
一.評核的理念 |
本校採用多元化的評估方法評估學生所學,以促進學生學習為評估的基本方針,協助教師收集學生的顯證以改善學生日常課堂學習,著重學生的學習過程及學習進度,以回饋學與教。老師會根據新教授的內容及學生的已有知識進行評核,考核題目包括不同深淺及難度,以查核學生是否掌握教學內容及達致該年級應有的水平。每次評核後,均設有檢討,讓任教老師、科主任及學校行政人員商議學生的學習情況及跟進重點,不斷優化學生的學習重點及形式,以期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及能力。 |
二.考試佔分比重 | ||||||||||||||
利用三科(中文、英文及數學) 總成績排列全級等第。全年共分三個學段,第一學段進行評估,第二學段和第三學段考試,考試佔學段成績的100%。全學年成績則第二學段佔50%及第三學段佔50%。
利用四科(中文、英文、數學及常識) 總成績排列全級等第。全年共分三個學段考試,考試佔學段成績的100%。全學年成績則第一學段佔30%、第二學段佔30%及第三學段佔40%。
利用六科(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、視覺藝術及音樂) 總成績排列全級等第。為配合呈分試安排關係,六科則按教育局佔分比重計算,比重方式如下:
全學年共分三個學段考試。考試佔學段成績的100%。全學年成績則第一學段佔30%、第二學段佔30%及第三學段佔40%。 |